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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 最全解答:5月1日至7月31日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

平安当阳 平安当阳 2022-10-25


5月1日至7月31日集中登记上牌

五一期间交警不放假

各销售点不打烊

*如何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


      2019年5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现场办理、上牌点现场领取”来登记办理号牌。领取号牌前,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自行拆除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设施,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组织下,自觉观看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片、阅读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现场办理、上牌点现场领取”。车主现场提交身份证明、购车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车辆合格证明,交验车辆,学习通过后,现场领取号牌和行驶证。

      2018年5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强制性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定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坚决防止三轮、四轮低速电动车违规登记上牌。(也就是说5月1日以后,超标的三轮、四轮低速电动车都不能上路)

严格区分合标和超标电动自行车并依法分类登记上牌。


*何为合标、超标电动自行车?


a) 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b) 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c) 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d) 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e) 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f) 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不符合上述6点要求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即为超标电动自行车。

合格电动车

      无论是现有的还是以后购买的合标电动自行车,都必须在购买的30天内尽快实名登记。

      上牌超过期限未申领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将依据《条例》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办牌后的电动自行车,必须悬挂号牌上路,行驶应严格遵守非机动车通行管理的有关规定。

号牌为白色

超标电动车

      对超标电动自行车《条例》规定,实行限期退出制度,退出期限不超过三年。过渡期自2019年5月1日开始至2022年4月30日截止。截止后仍上道路行驶的,将依据《条例》第26条处以500元罚款。

      实行三年过渡期管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首先要进行实名登记取得临时号牌,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临时号牌,并遵守非机动车通行管理的有关规定。

号牌为黄色


这个牌照跟物联网防盗号牌是不同的!

物联网防盗号牌主要功能是为了防盗!

而没有登记上牌是不能上路!

也就是说,

☆ 物联网防盗号牌≠上路行驶号牌 ☆

防盗号牌只是电子芯片的防盗编号,

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还是需要办理号牌的!

防盗号牌

*什么是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期限退出制度?


什么是限期退出制度?

      实行三年过渡期管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首先要到公安机关上牌登记点进行实名登记,取得临时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目前没有法律明确规定超标车属于机动车,无法将超标电动自行车作为机动车进行规定和管理,本《条例》为缓解社会矛盾、规范路面管理、优化城市环境,将超标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特殊存在的车辆实行临时过渡管理。

      办理临时号牌:《条例》规定,于2019年5月1日前购买的,且未在《宜昌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在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临时号牌。

      5月1日之后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临时号牌。消费者可以按照《条例》规定向销售商主张退货、换货、赔偿。8月1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未申领临时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将依据《条例》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临时通行限期三年:本市对已经申领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自2019年5月1日开始,至2022年4月30日截止。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临时号牌,并遵守非机动车通行管理的有关规定。

      期满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期满后上道路行驶的,将依据《条例》第26条处以500元罚款

      适用于特殊行业:由于快递外卖行业的职业特点和快递外卖配送员普遍使用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状况,要求快递行业在三年过渡期内逐步淘汰更换成符合标准的车辆。

       对新增配送电动自行车要一律符合国家标准,按本条例严格登记上牌、严格管理。

      老年代步车不得上道路:目前路面上行驶的三轮、四轮低速电动车,不是本《条例》调整的范围,外观、时速和整车质量都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的标准。

      未列入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三轮四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未取得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

      如当事人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可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超标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内的管理


取得临时号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内的管理

(一)遵守非机动车通行规则

《条例》规定,取得临时号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要做到:驾驶人应年满16周岁,佩戴安全头盔,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车辆应悬挂临时号牌,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车行道右侧行驶,在确认安全后驶入相应车道。驾驶人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警察指挥。在转弯、变更车道、靠边停车时应减速慢行,并提前开启转向灯或者鸣喇叭。不得在车上搭篷、安装挂架、加装音响、加装或者改装座位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行为。

(二)违反交通法规和发生交通事故,按非机动车实施处罚和处理;

(三)发生伤亡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挪用、伪造、变造号牌、行驶证、临时号牌、行驶证明的,予以收缴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五)发放临时号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2022年4月30日过渡期满后,仍上道路行驶的罚款500元,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扣留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和违反交通法规,按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作用的大小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责任和《条例》规定处罚。

未取得临时号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内的管理

      2019年8月1日后,未申领临时号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发生交通事故和违反交通法规,按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作用的大小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责任和《条例》规定处以警告或50元罚款。


*常见问题


1、购车发票遗失了怎么办?

答:电动自行车发票遗失的可以凭其他来源合法证明进行登记。 电动自行车其他合法来源证明主要是指:人民法院的判决文书、公证机关的公证文书、销售凭证,或者车辆所有人提交的车辆合法来源承诺书等。

2、车辆合格证明遗失了怎么办?

答: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丢失的,可以找销售商出具同品牌同型号电动车的产品合格证明。

3、登记上牌需要费用么?

答: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不收费、不收费、不收费。

4、车辆所有人可委托办理吗?

答:车辆所有人因故无法到上牌点申领号牌的,可以先到网上预约登记,由代办人持本人身份证、车主身份证原件、委托书以及相关资料,到预约的上牌点领取号牌和行驶证。


*电动车登记上牌点


交警大队组织全市30个电动车上牌点工作人员

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培训

      5月1日前:5月1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必须在5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进行实名登记申领临时号牌。 8月1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未申领临时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将依据《条例》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5月1日后:5月1日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依《条例》规定将不予办理临时号牌,不能上路行驶。所以大家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辨别其是否合标。万一买到超标电动自行车,消费者可以向销售商主张退货、换货、赔偿。

建议大家都购买保险哦,

为安全加把锁!

来源:交警大队   汪子鑫

编辑:杨静  |  审稿: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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